综合保税区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有规定
 
 
(每日转自新报)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建设隔离监管设施,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将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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